•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塑形
  • 郑州麦迪格角膜塑形镜涉假 公开征集者共同
  •   塑形镜使用合同

      市民汪先生全文如下:

      致郑州市民的一封

      2015年3月,我从《河南商报》看到郑州麦迪格眼视光中心的广告,该广告以大标题“郑州近视孩子有救了”,并称“近视矫治取得重大突破,非手术摘掉眼镜已成现实”。

      在《河南商报》这样权威的上做广告应该不会有假,因我孩子眼镜近视,在看到麦迪格的广告后,我就按广告标注的地址,带着孩子到郑州花园与农业交口西南侧“招银大厦”13层的麦迪格眼视光中心进行咨询。

      麦迪格视光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我孩子做过检查后,告知我说孩子可以佩戴他们所经营的角膜塑形镜。

      投诉材料

      在缴纳了14000元的费用后,该中心工作人员称他们的角膜塑形镜由美国进口,需要等待大约一个月的时间。3月24日,该中心还以短信形式通知我说“您所订购的麦迪格产品,订单已经生成并通过审核,进入设计生产流程,预计25-30个工作日”。

      2015年4月26日,麦迪格视光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购买的角膜塑形镜已经到货,让我带女儿到中心佩戴。当天,我带女儿到该中心学习了佩戴方法,并按该中心要求签署了服务合同。

      在我与该中心所签署的《eLens塑形用接触镜产品使用合同》中,明确写明该产品的注册号为:国食药械(进)字2009第3221853号,我经过查询发现,该注册证号已于2013年8月16号到期,此后,该产品未在我国取得新的有效的注册证。

      需要强调的是,我给女儿购买的角膜塑形镜,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因其对人体有潜在,因此国家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控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后,才能进口及销售。

      从郑州麦迪格视光中心的情况看,其所销售的“eLens”角膜塑形镜,在产品注册证到期后,未取得新的注册证,那么从2013年8月16日至今,该产品都属非法进口、非法销售。

      对郑州麦迪格视光中心的违法行为,我已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要求该局依法查处该中心的违法行为,切实近视孩子的身体健康,家长的权益。

      在此,我也借网易河南的平台,呼吁2013年8月16日后在郑州麦迪格眼视光中心为孩子购买过“eLens”角膜塑形镜的家长:

      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请及时与网易河南联系,网易河南将联合河南省消协,共同我们的权益。

      接到汪先生的投诉后,网易河南联系河南省消协获悉,早在2013年11月,河南省消协就虚假宣传及销售无注册证产品约谈过郑州麦迪格视光中心,该中心负责人当时向省消协承认虚假宣传的错误并承诺给消费者全额退款。

      据汪先生投诉的情况看,郑州麦迪格眼视光中心被省消协约谈后,并未改正违法行为,反而持续在省内主流上发布虚假广告,消费者购买其销售的非法产品。

      。